一、图书借阅必须办理本馆借书证。办证时须携带免冠近照一张(一寸),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,图书保证金50元,离校时还清图书退回保证金。
二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转借他人造成书刊丢失或污损,均由持证人负责赔偿。
三、借书证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,遗失前所借书刊,仍由持证人负责归还。
四、借阅数量:学生每次限借2册,每次借期1个月,不续借。
五、超出借期每天罚款5角,超期30天以上者,按每册每天1元交费。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。
六、教职工与学生在离校前,还清图书,交回借书证,凭押金条领回押金。
七、图书资料属公共财产,读者应加以爱护。借阅图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、缺页等情况。如有上述情况,应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加注说明。还书时如发现污损或丢失,按我馆《污损丢失图书赔偿规定》办理。
地 址: 西安市碑林区五味什字48号 |
设计与维护 :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技术与资源中心 |
技术支持: 029-87613162 |
总访问人数: |
今日访问人数: |
![]() |
|
扫描二维码 | |
访问微电大 |
陕ICP备08005925号-1 | ![]() |
![]() |